在實際的編程中,什麼時候使用類,選擇標准的代碼模塊呢?類和標准代碼模塊的不同主要是概念上的.用戶要完成的工作主要是針對於某個或幾個特定的對象,那麼就可以使用類.對象的動作就是類的方法,對象的屬性必須用類的屬性過程來實現.反之,如果用戶有一個過程是針對通常的一組事務,而不某些特定的對象,那麼這個例程最好在標准的代碼模塊中實現.而且類模塊和標准模塊的不同點還在於存儲數據方式的不同.標准模塊的數據只有一個備份,這意味著標准模塊中的一個公共變量的值改變以後,在後面的程序中再讀取該變量時,它將得到同一個值,而類模塊的數據,是相對於類實例(也就是由類創建的每一個對象)而獨立存在的.同樣,標准模塊中的數據在程序作用域內存在,也就是說,它存在於程序的存活期中;而類實例中的數據值存在於對象的存活期,它隨對象的創建而創建,隨對象的撤銷而消失.最後,當變量在標准模塊中聲明為Public時,則它在工程中任何地方都是可見的;而在類模塊中的Public變量,只有當對象變量含有對某一類實例的引用時才能訪問.
一般來說,在如下兩種情況下使用類:
(1)用戶想用類的方法和屬性來提高代碼的封裝性;
(2)用戶希望創建大量性質相近的對象.
在其他的情況下,一般使用標准的代碼模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