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的語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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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識符
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標識符必須以字母或下劃線開頭。大、小寫的字母分別認為是兩個不同的字符。不同的系統對標識符的字符數有不同的規定,一般允許7個字符。
2.注釋
“/*”和“*/”必須成對出現;注釋不能嵌套;注釋可出現在程序的任何位置。
3. 常量
整型常量十進制常數(八進制常數、十六進制常數、長整型常數);字符常量(用單引號括起來的字符);字符串常量(用雙引號括起來的字符序列);浮點型常量(小數形式、指數形式)。
4. 表達式
算術表達式(整型表達式、實型表達式);邏輯表達式(用邏輯運算符連接的整型量,結果為一個整數0或1,邏輯表達式可以認為是整型表達式的一種特殊形式);字位表達式;強制類型轉換表達式(用“類型”運算符使表達式的類型進行強制轉換);逗號表達式;賦值表達式(將賦值號“=”右側表達式的值賦給賦值號左邊的變量);條件表達式;指針表達式(對指針類型的數據進行運算)。
5. 數據定義
對程序中用到的所有變量都需要進行定義。對數據定義其類型,需要時要指定其存儲類別。類型標識符可用:int、short、long、unsigned、char、float、double、struct 結構體名、union 共用體名等;存儲類別可用:auto、static、register、extern(如不指定存儲類別,作auto處理)。注意:外部數據定義只能用extern或static,而不能用auto或register。
6. 函數定義
形式為:存儲類別 數據類型 函數名(形參表列);形參說明;函數體。
函數的存儲類別只能用extern或static。函數體是用花括弧括起來的,可包括數據定義和語句。
7. 變量的初始化
可以在定義時對變量或數組指定初始值;靜態變量或外部變量如未初始化,系統自動使其初值為零(對數值型變量)或空(對字符型數據);對自動變量或寄存器變量,若未初始化,則其初值為一不可預測的數據;只有靜態或外部數組才能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