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是一組一起執行一個任務的語句。每個 C 程序都至少有一個函數,即主函數 main() ,所有簡單的程序都可以定義其他額外的函數。
您可以把代碼劃分到不同的函數中。如何劃分代碼到不同的函數中是由您來決定的,但在邏輯上,劃分通常是根據每個函數執行一個特定的任務來進行的。
函數聲明告訴編譯器函數的名稱、返回類型和參數。函數定義提供了函數的實際主體。
C 標准庫提供了大量的程序可以調用的內置函數。例如,函數 strcat() 用來連接兩個字符串,函數 memcpy() 用來復制內存到另一個位置。
函數還有很多叫法,比如方法、子例程或程序,等等。
C 語言中的函數定義的一般形式如下: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 parameter list ) { body of the function }
在 C 語言中,函數由一個函數頭和一個函數主體組成。下面列出一個函數的所有組成部分:
以下是 max() 函數的源代碼。該函數有兩個參數 num1 和 num2,會返回這兩個數中較大的那個數:
/* 函數返回兩個數中較大的那個數 */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 /* 局部變量聲明 */ int result; if (num1 > num2) result = num1; else result = num2; return result; }
函數聲明會告訴編譯器函數名稱及如何調用函數。函數的實際主體可以單獨定義。
函數聲明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return_type function_name( parameter list );
針對上面定義的函數 max(),以下是函數聲明: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在函數聲明中,參數的名稱並不重要,只有參數的類型是必需的,因此下面也是有效的聲明:
int max(int, int);
當您在一個源文件中定義函數且在另一個文件中調用函數時,函數聲明是必需的。在這種情況下,您應該在調用函數的文件頂部聲明函數。
創建 C 函數時,會定義函數做什麼,然後通過調用函數來完成已定義的任務。
當程序調用函數時,程序控制權會轉移給被調用的函數。被調用的函數執行已定義的任務,當函數的返回語句被執行時,或到達函數的結束括號時,會把程序控制權交還給主程序。
調用函數時,傳遞所需參數,如果函數返回一個值,則可以存儲返回值。例如:
#include <stdio.h> /* 函數聲明 */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int main () { /* 局部變量定義 */ int a = 100; int b = 200; int ret; /* 調用函數來獲取最大值 */ ret = max(a, b); printf( "Max value is : %d\n", ret ); return 0; } /* 函數返回兩個數中較大的那個數 */ int max(int num1, int num2) { /* 局部變量聲明 */ int result; if (num1 > num2) result = num1; else result = num2; return result; }
把 max() 函數和 main() 函數放一塊,編譯源代碼。當運行最後的可執行文件時,會產生下列結果:
Max value is : 200
如果函數要使用參數,則必須聲明接受參數值的變量。這些變量稱為函數的形式參數。
形式參數就像函數內的其他局部變量,在進入函數時被創建,退出函數時被銷毀。
當調用函數時,有兩種向函數傳遞參數的方式:
默認情況下,C 使用傳值調用來傳遞參數。一般來說,這意味著函數內的代碼不能改變用於調用函數的實際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