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其實只不過是程序可操作的存儲區的名稱。C 中每個變量都有特定的類型,類型決定了變量存儲的大小和布局,該范圍內的值都可以存儲在內存中,運算符可應用於變量上。
變量的名稱可以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字符組成。它必須以字母或下劃線開頭。大寫字母和小寫字母是不同的,因為 C 是大小寫敏感的。基於前一章講解的基本類型,有以下幾種基本的變量類型:
C 語言也允許定義各種其他類型的變量,比如枚舉、指針、數組、結構、共用體等等,這將會在後續的章節中進行講解,本章節我們先講解基本變量類型。
變量定義就是告訴編譯器在何處創建變量的存儲,以及如何創建變量的存儲。變量定義指定一個數據類型,並包含了該類型的一個或多個變量的列表,如下所示:
type variable_list;
在這裡,type 必須是一個有效的 C 數據類型,可以是 char、w_char、int、float、double、bool 或任何用戶自定義的對象,variable_list 可以由一個或多個標識符名稱組成,多個標識符之間用逗號分隔。下面列出幾個有效的聲明:
int i, j, k; char c, ch; float f, salary; double d;
行 int i, j, k; 聲明並定義了變量 i、j 和 k,這指示編譯器創建類型為 int 的名為 i、j、k 的變量。
變量可以在聲明的時候被初始化(指定一個初始值)。初始化器由一個等號,後跟一個常量表達式組成,如下所示:
type variable_name = value;
下面列舉幾個實例:
extern int d = 3, f = 5; // d 和 f 的聲明, 這就是單純的聲明 int d = 3, f = 5; // 定義並初始化 d 和 f byte z = 22; // 定義並初始化 z char x = 'x'; // 變量 x 的值為 'x'
不帶初始化的定義:帶有靜態存儲持續時間的變量會被隱式初始化為 NULL(所有字節的值都是 0),其他所有變量的初始值是未定義的。
變量聲明向編譯器保證變量以指定的類型和名稱存在,這樣編譯器在不需要知道變量完整細節的情況下也能繼續進一步的編譯。變量聲明只在編譯時有它的意義,在程序連接時編譯器需要實際的變量聲明。
變量的聲明有兩種情況:
extern int i; //聲明,不是定義 int i; //聲明,也是定義
嘗試下面的實例,其中,變量在頭部就已經被聲明,但是定義與初始化在主函數內:
當上面的代碼被編譯和執行時,它會產生下列結果:
value of c : 30 value of f : 23.333334
C 中有兩種類型的表達式:
變量是左值,因此可以出現在賦值號的左邊。數值型的字面值是右值,因此不能被賦值,不能出現在賦值號的左邊。下面是一個有效的語句:
int g = 20;
但是下面這個就不是一個有效的語句,會生成編譯時錯誤:
10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