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筆記:第4局部:19、設計class猶如設計type。本站提示廣大學習愛好者:(EC筆記:第4局部:19、設計class猶如設計type)文章只能為提供參考,不一定能成為您想要的結果。以下是EC筆記:第4局部:19、設計class猶如設計type正文
設計一個class,應該思索以下問題:
- 新type的對象應該怎樣創立和銷毀?
- 結構函數
- 析構函數
- 內存分配
- 內存釋放
- 對象的初始化和對象的賦值應該有什麼樣的差異?
- 拷貝結構函數
- 賦值運算符
- 新對象假如被用值傳遞,這意味著什麼呢?
- 拷貝結構函數
- 新對象的合法持有哪些?
- Setter
- 錯誤反省
- 對象能否會被承繼?能否承繼自其他類型?
- 虛函數
- 析構函數
- 新類型需求什麼樣的轉換?
- Operator操作符
- Explicit結構函數
- 什麼樣的操作契合函數對此新類型是合理的?
- 成員函數
- 非成員函數
- 靜態函數
- 什麼樣的規范函數應該采納?
- Private
- 誰該是用新的類型?
- 友元函數
- Protected函數/成員
- 未聲明接口?
- 多線程
- 異常平安性
- 效率
- 能否普通化?
- 模板類
- 的確需求一個新的type嗎?
- 能否有其他途徑可以失掉相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