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程當中對於基本數據類型量,按其值是否可變又分為常量和變量兩種。
在程序執行過程中,其值不發生改變的量稱為常量,其值可變的量稱為變量。它們可與數據類型結合起來分類,例如,可分為整型常量、整型變量、浮點常量、浮點變量、字符常量、字符變量。
常量
在程序執行過程中,其值不發生改變的量稱為常量。常量分類:
說明:符號常量在使用之前必須先定義,其一般形式為:
#define 標識符 常量
其中#define也是一條預處理命令(預處理命令都以"#"開頭),稱為宏定義命令(在後面預處理程序中將進一步介紹),其功能是把該標識符定義為其後的常量值。一經定義,以後在程序中所有出現該標識符的地方均代之以該常量值。
習慣上符號常量的標識符用大寫字母,變量標識符用小寫字母,以示區別。
【例3-1】符號常量的使用。
#include<stdio.h>
#define PRICE 30
int main(){
int num,total;
num=10;
total=num* PRICE;
printf("total=%d",total);
return 0;
}
幾點說明:
用標識符代表一個常量,稱為符號常量。
符號常量與變量不同,它的值在其作用域內不能改變,也不能再被賦值。
使用符號常量的好處是:含義清楚;能做到“一改全改”。
變量
其值可以改變的量稱為變量。一個變量應該有一個名字,在內存中占據一定的存儲單元。變量定義必須放在變量使用之前。一般放在函數體的開頭部分。要區分變量名和變量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變量定義的一般形式為:
類型說明符 變量名, 變量名, ...;
在書寫變量定義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允許在一個類型說明符後,定義多個相同類型的變量。各變量名之間用逗號間隔。類型說明符與變量名之間至少用一個空格間隔。
最後一個變量名之後必須以“;”號結尾。
變量定義必須放在變量使用之前。一般放在函數體的開頭部分。
變量定義舉例:
int num,total;
double price = 123.123;
char a = 'a', abc;
變量的賦值
變量可以先定義再賦值,也可以在定義的同時進行賦值;在定義變量的同時賦初值稱為初始化。
在變量定義中賦初值的一般形式為:
類型說明符 變量1= 值1, 變量2= 值2, ……;
例如:
int a=3;
int b,c=5;
float x=3.2,y=3.0,z=0.75;
char ch1='K',ch2='P';
注意,在定義中不允許連續賦值,如a=b=c=5是不合法的。
來看一個變量初始化的例子。
#include<stdio.h>
int main(void){
int a=3,b,c=5;
b=a+c;
printf("a=%d,b=%d,c=%d\n",a,b,c);
return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