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語言中使用的詞匯分為六類:標識符,關鍵字,運算符,分隔符,常量,注釋符等。
在程序中使用的變量名、函數名、標號等統稱為標識符。除庫函數的函數名由系統定義外,其余都由用戶自定義。C語言規定,標識符只能是字母(A~Z, a~z)、數字(0~9)和下劃線(_)組成的字符串,並且其第一個字符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以下標識符是合法的:
a, x, x3, BOOK_1, sum5
以下標識符是非法的:
3s 以數字開頭
s*T 出現非法字符*
-3x 以減號(-)開頭
bowy-1 出現非法字符減號(-)
在使用標識符時還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關鍵字是由C語言規定的具有特定意義的字符串,通常也稱為保留字。用戶定義的標識符不應與關鍵字相同。
C語言的關鍵字分為以下幾類:
C語言中含有相當豐富的運算符。運算符與變量,函數一起組成表達式,表示各種運算功能。運算符由一個或多個字符組成,如加號(+)、減號(-)、乘號(*)等。
在C語言中采用的分隔符有逗號(,)和空格兩種。逗號主要用在類型說明和函數參數表中,分隔各個變量。空格多用於語句各單詞之間,作間隔符。在關鍵字,標識符之間必須要有一個以上的空格符作間隔,否則將會出現語法錯誤,例如把 int a; 寫成 inta; C語言編譯器會把 inta 當成一個標識符處理,其結果必然出錯。
C語言中使用的常量可分為數字常量、字符常量、字符串常量、符號常量、轉義字符等多種。在後面章節中將專門給予介紹。
C語言的注釋是以“/*”開頭並以“*/”結尾的串。在“/*”和“*/”之間的即為注釋。程序編譯時,不對注釋作任何處理。注釋可出現在程序中的任何位置。注釋用來向用戶提示或解釋程序的意義。在調試程序中對暫不使用的語句也可用注釋符括起來,使翻譯跳過不作處理,待調試結束後再去掉注釋符。【例1-3】中使用了很多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