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C語言函數以前,我們需要了解什麼是模塊化程序設計方法。
人們在求解一個復雜問題時,通常采用的是逐步分解、分而治之的方法,也就是把一個大問題分解成若干個比較容易求解的小問題,然後分別求解。程序員在設計一個復雜的應用程序時,往往也是把整個程序劃分為若干功能較為單一的程序模塊,然後分別予以實現,最後再把所有的程序模塊像搭積木一樣裝配起來,這種在程序設計中分而治之的策略,被稱為模塊化程序設計方法。
在C語言中,函數是程序的基本組成單位,因此可以很方便地用函數作為程序模塊來實現C語言程序。
利用函數,不僅可以實現程序的模塊化,程序設計得簡單和直觀,提高了程序的易讀性和可維護性,而且還可以把程序中普通用到的一些計算或操作編成通用的函數,以供隨時調用,這樣可以大大地減輕程序員的代碼工作量。
函數是C語言的基本構件,是所有程序活動的舞台。函數的一般形式是:
type-specifier function_name(parameter list)
parameter declarations
{
body of the function
}
類型說明符定義了函數中return語句返回值的類型,該返回值可以是任何有效類型。如果沒有類型說明符出現,函數返回一個整型值。參數表是一個用逗號分隔的變量表,當函數被調用時這些變量接收調用參數的值。一個函數可以沒有參數,這時函數表是空的。但即使沒有參數,括號仍然是必須要有的。參數說明段定義了其中參數的類型。
當一個函數沒有明確說明類型時, C語言的編譯程序自動將整型( i n t)作為這個函數的缺省類型,缺省類型適用於很大一部分函數。當有必要返回其它類型數據時,需要分兩步處理:
首先,必須給函數以明確的類型說明符;其次,函數類型的說明必須處於對它的首次調用之前。只有這樣,C編譯程序才能為返回非整型的值的函數生成正確代碼。
4.1.1 函數的類型說明
可將函數說明為返回任何一種合法的C語言數據類型。
類型說明符告訴編譯程序它返回什麼類型的數據。這個信息對於程序能否正確運行關系極大,因為不同的數據有不同的長度和內部表示。
返回非整型數據的函數被使用之前,必須把它的類型向程序的其余部分說明。若不這樣做,C語言的編譯程序就認為函數是返回整型數據的函數,調用點又在函數類型說明之前,編譯程序就會對調用生成錯誤代碼。為了防止上述問題的出現,必須使用一個特別的說明語句,通知編譯程序這個函數返回什麼值。下例示出了這種方法。
第一個函數的類型說明sum()函數返回浮點類型的數據。這個說明使編譯程序能夠對sum( ) 的調用產生正確代碼。
函數類型說明語句的一般形式是:
type_specifier function_name (; )
即使函數使用形參,也不要將其寫入說明句。若未使用類型說明語句,函數返回的數據類型可能與調用者所要求的不一致,其結果是難以預料的。如果兩者同處於一個文件中,編譯程序可以發現該錯誤並停止編譯。如果不在同一個文件中,編譯程序無法發現這種錯誤。類型檢查僅在編譯中進行,鏈接和運行時均不檢查。因此,必須十分細心以確保絕不發生上述錯誤。
當被說明為整型的函數返回字符時,這個字符值被轉換為整數。因為C語言以不加說明的方式進行字符型與整型之間的數據轉換,因而多數情況下,返回字符值的函數並不是說明為返回字符值,而是由函數的這種字符型向整型的缺省類型轉換隱含實現的。
4.1.2 返回語句
返回語句r e t u r n有兩個重要用途。第一,它使得內含它的那個函數立即退出,也就是使程序返回到調用語句處繼續進行。第二,它可以用來回送一個數值。本章將說明這兩個用途。
1. 從函數返回
函數可以用兩種方法停止運行並返回到調用程序。第一種是在執行完函數的最後一個語句之後,從概念上講,是遇到了函數的結束符“ }”(當然這個花括號實際上並不會出現在目標碼中,但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例如,下面的函數在屏幕上顯示一個字符串。
一旦字串顯示完畢,函數就沒事可做了,這時它返回到被調用處。
在實際情況中,沒有多少函數是以這種缺省方式終止運行的。因為有時必須送回一個值,大多數函數用return語句終止運行,有時在函數中設立了多個終止點以簡化函數、提高效率。切記,一個函數可以有多個返回語句。如下所示,函數在s 1、s 2相等時返回1,不相等時返回- 1。
2. 返回值
所有的函數,除了空值類型外,都返回一個數值(切記,空值是ANSI建議標准所做的擴展,也許並不適合讀者手頭的C編譯程序)。該數值由返回語句確定。無返回語句時,返回值是0。這就意味著,只要函數沒有被說明為空值,它就可以用在任何有效的C語言表達式中作
為操作數。這樣下面的表達式都是合法的C語言表達式。
x = power (y);
if (max (x,y) >100) printf("greater;")
for (ch=getchar( ); isdigit (ch);) . . . ;
可是,函數不能作為賦值對象,下列語句是錯誤的:
s w a p ( x ,y) =100;
C編譯程序將認為這個語句是錯誤的,而且對含有這種錯誤語句的程序不予編譯。
所有非空值的函數都會返回一個值。我們編寫的程序中大部分函數屬於三種類型。第一種類型是簡單計算型—函數設計成對變量進行運算,並且返回計算值。計算型函數實際上是一個“純”函數,例如sqr( )和sin( )。第二類函數處理信息,並且返回一個值,僅以此表示
處理的成功或失敗。例如write( ),用於向磁盤文件寫信息。如果寫操作成功了, write( )返回寫入的字節數,當函數返回- 1時,標志寫操作失敗。最後一類函數沒有明確的返回值。實際上這類函數是嚴格的過程型函數,不產生值。如果讀者用的是符合A N S I建議標准的C編譯程序,那麼所有這一類函數應當被說明為空值類型。奇怪的是,那些並不產生令人感興趣的結果的函數卻無論如何也要返回某些東西。例如printf( )返回被寫字符的個數。然而,很難找出一個真正檢查這個返回值的程序。因此,雖然除了空值函數以外的所有函數都返回一個值,我們卻不必非得去使用這個返回值。有關函數返回值的一個常見問題是:既然這個值是被返回的,我是不是必須把它賦給某個變量?回答是:不必。如果沒有用它賦值,那它就被丟棄了。請看下面的程序,它使用了mul( )函數。mul( )函數定義為:int mul(int x, int y){......}
在第一行, mul( )的返回值被賦予z,在第二行中,返回值實際上沒有賦給任何變量,但被printf( )函數所使用。最後,在第三行,返回值被丟棄不用,因為既沒有把它賦給第一個變量,也沒有把它用作表達式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