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在C#編程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委托可以將函數封裝到委托對象中,並且多個委托可以合並為一個委托,委托對象則可以像普通對象一樣被存儲、傳遞,之後在任何時刻進行調用,因此,C#中函數回調機制的實現基本上依賴於委托。C#的delegate關鍵字用於聲明委托,它具有將聲明委托類型映射到System.Delegate類的能力,System.Delegate類位於mscorlib.dll中,是.NET的基礎核心類之一。使用delegate關鍵字聲明一個委托,實質上創建了System.Delegate的派生類,因此委托類型並非結構體也不是其它類型,它是一個類。一個委托對象也就是一個類的實例。以下是Delegate類的聲明: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public abstract class Delegate
Delegate是所以委托類型的基類,C#中的多播委托實際上是MulticastDelegate類,它是System.Delegate的派生類,而本文中介紹的Action、Func泛型委托實際上都是MulticastDelegate類的派生類型。C#中當我們使用delegate關鍵字聲明一個委托類型時,實際上是由C#編譯器根據我們聲明時的方法簽名幫助我們生成一個與簽名匹配的,派生自MulticastDelegate的類。在泛型大量應用之前,我們寫一個C#程序的時候可能會使用delegate關鍵字聲明許多委托類型,因為這些類型都對應於不同的方法簽名。通過Visual Studio的對象浏覽器查看mscorlib可以看到這兩種重要的泛型委托:
其中除了Action之外,其它的委托都是泛型的,其實就是一些泛型類。這便是.NET核心庫中全部的泛型委托了。這些泛型委托分為Func、Action中,它們借助於泛型特性,可以替代C#中幾乎所有的委托類型,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在我們的程序中不必再聲明任何新的委托類型,就可以包裝所有的函數了。比如我們有兩個方法: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public static void OtputString(string str)
{
Console.WriteLine(str);
}
public static int Add(int a, int b)
{
return a + b;
}
Func泛型委托與Action相比即多出了一個TResult類型參數,用於函數具有返回值的情況,Action泛型委托用於沒有返回值的函數。當我們要獲得這兩個方法的委托對象時這樣變可以了: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var action = new Action<string>(OtputString);
action("OutputString Invoked!");
var func = new Func<int, int, int>(Add);
var sum = func(3, 5);
Console.WriteLine(sum);
可以看見,當我們將具有返回值的函數包裝成委托對象時使用Func委托,如果函數沒有返回值則使用Action,核心庫提供的泛型委托類型參數最短的為0,最長的為8個。因此,Action及其泛型委托可以匹配無返回值、參數數量為0到8的任何函數。同樣的,Func泛型委托可以匹配由返回值、參數數量在0到8個的任何函數。一般情況下,程序中函數的參數數量都不會超過8個,即使超過8個,我們可以聲明新的泛型委托類型來應對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delegate void Action<T1, T2, T3, T4, T5, T6, T7, T8, T9>(T1 p1, T2 p2, T3 p3, T4 p4, T5 p5, T6 p6, T7 p7, T8 p8, T9 p9);
使用這些泛型委托不會有任何的性能損失,使得程序中委托的使用風格保持一致。唯一的缺點就是類型的名稱無法表達具體的用途,舉例來講EventHandler委托,我們一看名字就知道這是用於事件處理的委托。而使用Action<object,EventArgs>委托我們則無法從名稱看出這種類型的委托是何種用途。
泛型委托有替代所有其它委托的能力,到底應該使用泛型委托還是普通委托、何時使用、在哪種情況下用,可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簡介,不過說到底,泛型委托能統一程序代碼風格以及隨處方便使用等優點是非常顯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