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CP
全稱:“Open-Closed Principle” 開放-封閉原則
說明: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優點:按照OCP原則設計出來的系統,降低了程序各部分之間的耦合性,其適應性、靈活性、穩定性都比較好。當已有軟件系統需要增加新的功能時,不需要對作為系統基礎的抽象層進行修改,只需要在原有基礎上附加新的模塊就能實現所需要添加的功能。增加的新模塊對原有的模塊完全沒有影響或影響很小,這樣就無須為原有模塊進行重新測試。
如何實現“開-閉”原則
在面向對象設計中,不允許更改的是系統的抽象層,而允許擴展的是系統的實現層。換言之,定義一個一勞永逸的抽象設計層,允許盡可能多的行為在實現層被實現。
解決問題關鍵在於抽象化,抽象化是面向對象設計的第一個核心本質。
對一個事物抽象化,實質上是在概括歸納總結它的本質。抽象讓我們抓住最最重要的東西,從更高一層去思考。這降低了思考的復雜度,我們不用同時考慮那麼多的東西。換言之,我們封裝了事物的本質,看不到任何細節。
在面向對象編程中,通過抽象類及接口,規定了具體類的特征作為抽象層,相對穩定,不需更改,從而滿足“對修改關閉”;而從抽象類導出的具體類可以改變系統的行為,從而滿足“對擴展開放”。
對實體進行擴展時,不必改動軟件的源代碼或者二進制代碼。關鍵在於抽象。
2. LSP
全稱:“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裡氏代換原則
說明:子類型必須能夠替換它們的基類型。一個軟件實體如果使用的是一個基類,那麼當把這個基類替換成繼承該基類的子類,程序的行為不會發生任何變化。軟件實體察覺不出基類對象和子類對象的區別。
優點:可以很容易的實現同一父類下各個子類的互換,而客戶端可以毫不察覺。
3. DIP
全稱:“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依賴倒置原則
說明:要依賴於抽象,不要依賴於具體。客戶端依賴於抽象耦合。
抽象不應當依賴於細節;細節應當依賴於抽象;
要針對接口編程,不針對實現編程。
優點:使用傳統過程化程序設計所創建的依賴關系,策略依賴於細節,這是糟糕的,因為策略受到細節改變的影響。依賴倒置原則使細節和策略都依賴於抽象,抽象的穩定性決定了系統的穩定性。
怎樣做到依賴倒置?
以抽象方式耦合是依賴倒轉原則的關鍵。抽象耦合關系總要涉及具體類從抽象類繼承,並且需要保證在任何引用到基類的地方都可以改換成其子類,因此,裡氏代換原則是依賴倒轉原則的基礎。
在抽象層次上的耦合雖然有靈活性,但也帶來了額外的復雜性,如果一個具體類發生變化的可能性非常小,那麼抽象耦合能發揮的好處便十分有限,這時可以用具體耦合反而會更好。
層次化:所有結構良好的面向對象構架都具有清晰的層次定義,每個層次通過一個定義良好的、受控的接口向外提供一組內聚的服務。
依賴於抽象:建議不依賴於具體類,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賴關系都應該終止於抽象類或者接口。盡量做到:
1、任何變量都不應該持有一個指向具體類的指針或者引用。
2、任何類都不應該從具體類派生。
3、任何方法都不應該覆寫它的任何基類中的已經實現的方法。
4. ISP
全稱:“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接口隔離原則
說明:使用多個專一功能的接口比使用一個的總接口總要好。從一個客戶類的角度來講:一個類對另外一個類的依賴性應當是建立在最小接口上的。過於臃腫的接口是對接口的污染,不應該強迫客戶依賴於它們不用的方法。
優點:會使一個軟件系統功能擴展時,修改的壓力不會傳到別的對象那裡。
如何實現接口隔離原則
不應該強迫用戶依賴於他們不用的方法。
1、利用委托分離接口。
2、利用多繼承分離接口。
5. CARP or CRP
全稱:“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合成/聚合復用原則 or “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合成復用原則
說明:如果新對象的某些功能在別的已經創建好的對象裡面已經實現,那麼盡量使用別的對象提供的功能,使之成為新對象的一部分,而不要自己再重新創建。新對象通過向這些對象的委派達到復用已有功能的。
簡而言之,要盡量使用合成/聚合,盡量不要使用繼承。
優點:
1) 新對象存取成分對象的唯一方法是通過成分對象的接口。
2) 這種復用是黑箱復用,因為成分對象的內部細節是新對象所看不見的。
3) 這種復用支持包裝。
4) 這種復用所需的依賴較少。
5) 每一個新的類可以將焦點集中在一個任務上。
6) 這種復用可以在運行時間內動態進行,新對象可以動態的引用與成分對象類型相同的對象。
7) 作為復用手段可以應用到幾乎任何環境中去。
缺點:
就是系統中會有較多的對象需要管理。
6. LOD or LKP
全稱:“Law of Demeter” 迪米特原則 or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最少知識原則
說明:對象與對象之間應該使用盡可能少的方法來關聯,避免千絲萬縷的關系。
如何實現迪米特法則
迪米特法則的主要用意是控制信息的過載,在將其運用到系統設計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在類的劃分上,應當創建有弱耦合的類。類之間的耦合越弱,就越有利於復用。
2) 在類的結構設計上,每一個類都應當盡量降低成員的訪問權限。一個類不應當public自己的屬性,而應當提供取值和賦值的方法讓外界間接訪問自己的屬性。
3) 在類的設計上,只要有可能,一個類應當設計成不變類。
4) 在對其它對象的引用上,一個類對其它對象的引用應該降到最低。
7.單一職責原則:
SRP簡介(SRP--Single-Responsibility Principle):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只專注於做一件事和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所謂職責,我們可以理解他為功能,就是設計的這個類功能應該只有一個,而不是兩個或更多。也可以理解為引用變化的原因,當你發現有兩個變化會要求我們修改這個類,那麼你就要考慮撤分這個類了。因為職責是變化的一個軸線,當需求變化時,該變化會反映類的職責的變化。 使用SRP注意點:1、一個合理的類,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即單一職責;
2、在沒有變化征兆的情況下應用SRP或其他原則是不明智的;
3、在需求實際發生變化時就應該應用SRP等原則來重構代碼;
4、使用測試驅動開發會迫使我們在設計出現臭味之前分離不合理代碼;
5、如果測試不能迫使職責分離,僵化性和脆弱性的臭味會變得很強烈,那就應該用Facade或Proxy模式對代碼重構;SRP優點:消除耦合,減小因需求變化引起代碼僵化
這些是我從網上拿過來的,自己也並不理解,因為剛學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