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口是把公共實例(非靜態)方法和屬性組合起來,以封裝特定功能的一個集合。一旦定義了接口,就可以在類中實現它。這樣,類就可以支持接口所指定的所有屬性和成員。
注意:
A:接口不能單獨存在。不能像實例化一個類那樣實例化接口。另外,接口不能包含實現其成員的任何代碼,而只能定義成員本身。實現過程必須在實現接口的類中完成,所以實現接口成員必須是公共的。
B:接口除了可以包含方法之外,還可以包含屬性、索引器、事件,而且這些成員都被定義為公有的。除此之外,不能包含任何其他的成員,例如:常量、域、構造函數、析構函數、靜態成員。
C:好的接口定義應該是具有專一功能性的,而不是多功能的,否則造成接口污染。如果一個類只是實現了這個接口的中一個功能,而不得不去實現接口中的其他方法,就叫接口污染。
2、抽象類是特殊的類,只是不能被實例化;除此以外,具有類的其他特性;重要的是抽象類可以包括抽象方法,這是普通類所不能的。抽象方法只能聲明於抽象類中,且不包含任何實現,派生類必須覆蓋它們。另外,抽象類可以派生自一個抽象類,可以覆蓋基類的抽象方法也可以不覆蓋,如果不覆蓋,則其派生類必須覆蓋它們。
比較:
1、抽象類可以擁有抽象成員(沒有代碼體,且必須在派生類中實現,否則派生類本身必須也是抽象的)和非抽象成員(它們擁有代碼體,也可以是虛擬的,這樣就可以在派生類中重寫)。另一方面,接口成員必須都在使用接口的類上實現-- 它們沒有代碼體。另外,按照定義,接口成員是公共的(因為它們傾向於在外部使用),但抽象類的成員可以是私有的(只要它們不是抽象的)、受保護的、內部的或受保護的內部成員(其中受保護的內部成員只能在應用程序的代碼或派生類中訪問)。此外,接口不能包含字段、構造函數、析構函數、靜態成員或常量。
2、抽象類主要用作對象系列的基類,共享某些主要特性,例如,共同的目的和結構。接口則主要用於類,這些類在基礎水平上有所不同,但仍可以完成某些相同的任務。
3、當一個非抽象類繼承了抽象類,就必須實現它的所有抽象方法,如果只要有一個抽象方法沒有實現,那麼這個非抽象類必須設置為抽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