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示例
public struct Person
{
string Name;
int height;
int weight
public bool overWeight()
{
//implement something
}
}
類示例
public class TestTime
{
int hours;
int minutes;
int seconds;
public void passtime()
{
//implementation of behavior
}
}
調用過程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ovid Main
{
Person Myperson=new Person //聲明結構
TestTime Mytime=New TestTime //聲明類
}
}
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類的聲明和結構的聲明非常類似,只是限定符後面是 struct 還是 class 的區別,而且使用時,定義新的結構和定義新的類的方法也非常類似。那麼類和結構的具體區別是什麼呢?
結構可以看作是輕量級的類,在性能上要好一點。
相同之處:
· 結構和類對於程序來講都通過指針操作,同樣是面向對象的形式。
不同之處:
· 結構體對象總是在線程堆棧上操作,而不是托管堆上。
· 不能繼承一個結構體(所以在調用結構體的方法時不需要查找 vtable: 虛函數繼承表)
· 我們不能聲明構造函數為空的結構體
· 結構體的構造函數內必須初始化所有變量
· 結構體的字段不能有默認值(默認都是二進制意義上的零值),但是可以在構造函數內改變“默認值”
小結:結構可用於表示相互聯系的數據。
可以通過句點字符訪問結構的數據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