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靜態分配的,有兩種情況:
A、 用在類裡的屬性、方法前面:
這樣的靜態屬性與方法不需要創建實例就能訪問,通過類名或對象名都能訪問它,靜態屬性、方法只有“一份”:即如果一個類新建有N個對象,這N 個對象只有同一個靜態屬性與方法。
B、 方法內部的靜態變量:
方法內部的靜態變量,執行完靜態變量值不消失,再次執行此對象的方法時,值仍存在,它不是在棧中分配的,是在靜態區分析的, 這是與局部變量最大的區別。
小注:
1、靜態方法不需要new就可以使用(靜態方法不能用實例化變量的方式調用), 實例化方法需要new了以後才可以使用。
2、全局變量:static類變量
3、在static方法中可以調用其他static方法、字段、屬性,但是不能調用非static方法、字段、屬性。在非static方法中可以調用static的方法、字段等。
4 、靜態類:不能被new的類,靜態類一般用來實現一下函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