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圖所示,有注釋,幾個月後維護,只需1秒就能看懂它的功能,如果沒有注釋,你需要在代碼中查詢RESPONSIBLEDEPT或者查找數據庫設計文檔才能知道這段代碼的含義
張三需要一個根據員工編號獲取員工信息的方法,他把這個方法寫在了ReportDAL類中,並起名GetEmployee(string empCode),李四也需要一個根據員工編號獲取員工信息的方法,他去EmployeeDAL中去找這個方法,沒有找到,或者他壓根沒有去找,李四在ReportFlow中寫了一個GetEmployeeByCode(string empCode)方法,隨著開發的進行,代碼會變得相當混亂。王二需要修改BUG,發現需要修改GetEmployee(string empCode)方法,他修改了這個方法,但並沒有把BUG修改掉,因為他不知道在某個地方還有個GetEmployeeByCode(string empCode)需要修改,一個簡單的BUG就這樣變得復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