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盡量保持類的短小,這是類設計的一個原則,但是窗體類很龐大,一個窗體類的屬性和行為非常多,請問這是否違背類設計原則?如果違背了,為什麼沒有產生不好的結果,或者產生了只是一般人很難發現
恰到好處,才是好的,不是什麼大的小的問題
關於Android工程引用j
webbrowser ifr
新生不懂需要你們的幫助
mysql數據可以讀取,但是
怎麼把c++工程打包成and
添加<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