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TStringGridEx = class(TStringGrid);
procedure TForm1.Button1Click(Sender: TObject);
begin
if TStringGridEx(StringGrid1).RowCount > 5 then
TStringGridEx(StringGrid1).DeleteRow(5);
end;
這是要在StringGrid中刪除一行的代碼。這個問題我搞了2個小時沒有搞定,然後就搜帖子,發現這位高人的代碼,簡直敬佩之情如黃河之水綿綿不絕,運行也通過。但是為啥TStringGridEx = class(TStringGrid);這個東西就可以有DeleteRow()方法呢?它明明也是繼承的TStringGrid,和TStringGrid是一樣的啊?我頭都大了!希望各位指點!
以上就是樓主提問內容,問題的確奇怪,經過各大掌門的討論得出了一個DELPHI特有的保護級成員的應用特點,這應該也是DELPHI獨有的一個面向對象支持特點,總結如下:
1.TForm裡面可以訪問到TStringGridEx的protected成員,因為它們定義在同一個單元裡面
2.TForm裡面不能訪問到TStringGrid的protected成員,因為他們不是定義在同一個單元裡面
3.由於TStringGridEx = class(TStringGrid),所以在這裡訪問TStringGridEx的protected成員就相當於訪問TStringGrid的protected成員
4.TStringGridEx只是一個中介,功能沒有擴展但是把TStringGrid的作用域引入到這個單元中來了,所以TForm可以訪問TStringGrid的protected成員了
掌門一的看法是DELPHI的PROTECTED和PRIVATE成員對於同一UNIT裡面的各種類和對象都是可見的,而且PROTECTED成員可以在友員子類的UNIT中可見,於是TStringGridEx 哪怕只是繼承了TStringGrid沒作任何修改,也令TStringGrid中的PROTECTED成員在TStringGridEx的UNIT中可見(這其中還有一個原因是TStringGrid並不是定義在本UNIT,所以只能通過繼承使本UNIT成為友員,使TStringGrid的PROTECTED成員開放),問題解決了。我們也從中可以一窺DELPHI的面向對象特點。
掌門二的評論:在同一個單元定義的兩個類甚至可以互相訪問對方的private成員
雖然方便了開發,但是很能迷惑初學者
甚至感覺不夠嚴謹
不過反正delphi也風光不再了,湊乎用吧
掌門三的評論:沒有完美的東西啊!只有適合的東西哦!
掌門四的評論:protected起來的方法一般是隱藏的,所以直接生成該類的實例是不能引用該方法的,但是在delphi中將位於同一個單元的類自動認為是友類,可以訪問其protected方法,所以在相應單元中寫一個子類的實現就可以看到protected起來的方法了
個人覺得DELPHI對PROTECTED和PRIVATE在本單元可見的做法既方便了程序員又迷惑了程序員,使得很多以上的例子滿奇怪的,當然這也令程序員增加了許多創造發揮技巧的機會,以上例子就是一個巧妙應用技巧的經典范例,不過個人覺得這些機會還是少一點好。無論如何,可讀性才應該是程序員真正追求的代碼境界,這些奇怪的技巧性代碼,如果我使用其他語言一段時間以後再回來看它,可能怎樣都無法想到問題的解答。不過既然選擇的DELPHI也就選擇了它的缺點,這有點像一對相愛的戀人,選擇了對方也就等於選擇了他的優點和缺點,世上本沒有完美的東西,我們只能適應不完美,追求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