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的類的方法和普通的函數有一個很明顯的區別,在類的方法必須有個額外的第一個參數 (self ),但在調用這個方法的時候不必為這個參數賦值 (顯勝於隱 的引發)。Python的類的方法的這個特別的參數指代的是對象本身,而按照Python的慣例,它用self來表示。(當然我們也可以用其他任何名稱來代替,只是規范和標准在那建議我們一致使用self)
例子說明:創建了一個類MyClass,實例化MyClass得到了MyObject這個對象,然後調用這個對象的方法MyObject.method(arg1,arg2) ,這個過程中,Python會自動轉為Myclass.mehod(MyObject,arg1,arg2)
這就是Python的self的原理了。即使你的類的方法不需要任何參數,但還是得給這個方法定義一個self參數,雖然我們在實例化調用的時候不用理會這個參數不用給它賦值。
實例:
class Python:def selfDemo(self):print 'Python,why self?'p = Python()p.selfDemo()
輸出:Python,why self?
把p.selfDemo()帶個參數如:p.selfDemo(p),得到同樣的輸出結果
如果把self去掉的話,
class Python:def selfDemo():print 'Python,why self?'p = Python()p.selfDemo()
這樣就報錯了:TypeError: selfDemo() takes no arguments (1 given)
self在Python裡不是關鍵字。self代表當前對象的地址。self能避免非限定調用造成的全局變量。
在Python3之後不知道將self隱了沒?感覺在Python類裡的方法都要帶個self這樣有點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