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main方法是static方法,但是為什麼非要是static。
原因就是,如果一個類她定義了main方法的話,那麼她的main方法會在這個類的構造函數運行之前被調用。
由於main方法運行的時候尚未在JVM裡生成相應對象(構造函數未被執行),所以要聲明為static。
2、這就涉及到下面的問題,和其他任何方法一樣,static方法可以創建或使用與其它類型相同的被命名對象,因此,static方法常常拿來做‘牧羊人’的角色,負責看護與其隸屬同一類型的實例群。”
其實作者的意思是說,按照GOF(模式四人幫)的觀點,單實例工廠類的生產方法,應該是static的。
關於‘牧羊人’的意思是指,在面向對象的語言裡,最高級首先是元類,元類(meta class)下面是類,類下面才是對象。對於虛擬機來說,類是元類的對象,static方法是類的方法,而不是對象的方法。
所以,對象就相當於“羊”,類就相當於“羊圈”盛放和標示“羊”,拿出來一只羊,就要問問,你是哪個羊圈裡的?
static方法相當於“羊圈裡的狗”,專門來管理羊。
而元類才是幕後的‘牧羊人’。
thinking作者本科是讀物裡的,後來才轉過來讀軟件工程(那時候學的是c),可能是半路出家的原因,對面向對象的機制,在理解上有出入。
3關於,“static方法就是沒有this的方法”這句話其實這句話是廢話,this是對象的引用。而static方法是一個類的方法,不是哪個特定對象的方法,所以在static方法裡使用this引用沒意義。
4關於static方法和static屬性是不是存儲在一個地方的我愛死這個問題了。
我可以負責任的說,他倆肯定不能存到同一個內存地址裡面去(笑),虛擬地址除外。
其實他們倆不屬於哪個特定的對象,所以不會出現在為哪個特定對象分配的內存塊裡。
剛才說了,static方法和static屬性屬於類,所以他倆是被存到相應的類的內存空間裡。
為什麼類還有自己的內存空間?是因為特定的類是特定的元類的對象。也就是說,類是某個其它類的對象。而這個元類並未開放給應用程序員。
其實static是個非常古老的關鍵字,古老到比這裡大部分朋友的年齡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