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首部\返回類型\形式參數.
方法首部: 方法命名約定, 駝峰約定(camel casing), cas: Capital And Small.
形式參數: 可以通過實參的值來控制方法.
返回類型: 方法只能返回一個結果, 但可以通過集合的形式返回多個引用.
方法, 即一個由特定對象執行的函數.
Java類中, 特征(屬性和方法)聲明的相對順序是無關緊要的.
編程習慣:在類聲明的最前面統一聲明所有的屬性, 即在類方法聲明之前聲明屬性.
返回語句, return, 是跳出方法的語句, 可以返回void, 即不返回任何信息.
編程習慣: 一個方法中只在最末尾包含一個return語句,除非方法執行一系列操作, 一步失敗, 即整個方法失敗.
方法內部定義業務邏輯(業務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