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quals()
在初學Java的時候,很多人會說在比較對象的時候,==是比較地址,equals()是比較對象的內容,誰說的?
看看equals()方法在Object類中的定義: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return (this == obj);
}
這是比較內容麼?明顯是比較指針(地址)麼...
但是為什麼會有equals是比較內容的這種說法呢?
因為在String、Double等封裝類中,已經重載(overriding)了Object類的equals()方法,於是有了另一種計算公式,是進行內容的比較。
比如在String類中:
public int hashCode() {
int h = hash;
if (h == 0) {
char val[] = value;
int len = count;
for (int i = 0; i < len; i++) {
h = 31*h + val[off++];
}
hash = h;
}
return h;
}
2.hashCode()
在Object類中的定義為:
public native int hashCode();
是一個本地方法,返回的對象的地址值。
但是,同樣的思路,在String等封裝類中對此方法進行了重寫。方法調用得到一個計算公式得到的int值
3.兩者的關系
①兩個obj,如果equals()相等,hashCode()一定相等
②兩個obj,如果hashCode()相等,equals()不一定相等
原因:從散列的角度考慮,不同的對象計算哈希碼的時候,可能引起沖突,大家一定還記得數據結構中沖突的解決方案吧
但是要這麼設計,用兩個函數,個人的理解是為了比較兩個對象時更高效。
可以考慮在Java集合中,判斷兩個對象是否相等的規則是:
第一步,如果hashCode()相等,則查看第二步,否則不相等;
第二步,查看equals()是否相等,如果相等,則兩obj相等,否則還是不相等。
為什麼這樣做?個人的理解是讓適當的函數完成適當的功能,畢竟hashCode()比equals()在某種程度上來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