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3 構造方法聲明
構造方法(Constructor),也稱作構造函數、構建器等,是初學者在學習時最容易混淆的概念之一。下面首先講述構造方法和方法的區別。
構造方法和方法無任何關系,只是在翻譯時名稱比較類似罷了。而且構造方法和方法的功能不同,聲明和調用的語法也不相同。
構造方法的功能:實現類這種數據類型的變量的初始化。由於類是一種復合數據類型,而復合數據類型的變量也比較復雜,所以專門需要對該類變量進行初始化,則語法上提供了專門的結構——構造方法。這就是構造方法出現的原因。而方法實現的是邏輯的功能,對應於邏輯上的算法,更多的是實現程序邏輯。所以構造方法是語法結構,而方法是邏輯功能,兩者之間根本無關。
構造方法聲明的語法格式:
訪問控制符 構造方法名稱(參數列表){
構造方法體;
}
在該語法中,訪問控制符指聲明的構造方法被訪問的權限,構造方法名稱是標識符,語法上要求構造方法的名稱必須類名相同,後續小括號內部是參數列表,其語法格式和方法參數列表的語法格式相同。
下面是構造方法的示例:
public class Box{
int length;
int width;
int height;
public Box(){
length = 10;
width = 10;
height = 10;
}
public Box(int l,int w,int h){
length = l;
width = w;
height = h;
}
}
在該Box類中,聲明了兩個構造方法,一個沒有參數,一個包含三個int類型的參數。在沒有參數的構造方法中,將三個屬性的值都初始化為10。帶參數的構造方法中,可以傳遞進來三個參數,然後在構造方法內部依次把參數的值賦值給屬性。
通常情況下,構造方法的聲明放在屬性聲明和方法聲明的中間。
一個類內部的構造方法可以有任意多個,但是要求這些構造方法不能相同。因為在一個類內部構造方法的名稱都是相同的,所以只要參數列表相同的構造方法都是相同的構造方法。例如以下兩個構造方法是相同的:
public Test(int a,int[] b){}
public Test(int b,int[] a){}
如果一個類聲明中不包含構造方法的聲明,則系統會自動為該類添加一個構造方法,當然如果類中已聲明了構造方法則系統不會添加,這個系統自動添加的構造方法一般被稱為默認構造方法,其聲明格式如下:
public 構造方法名稱(){}
所以以下兩個代碼是相同的:
public class DefaultConstructor{
int a;
}
和
public class DefaultConstructor{
int a;
public DefaultConstructor(){}
}
在第一個代碼中,沒有聲明構造方法,則系統自動添加默認的構造方法,而第二個代碼中聲明的構造方法和默認構造方法的結構一致,所以兩個代碼在功能上是完全相同的。
總之,構造方法是系統提供的一個結構,該結構的功能是實現對於類的變量的初始化,可以根據邏輯的需要聲明對應的構造方法,並在構造方法內部根據需要進行具體的初始化。
8.2.2.4 面向對象基礎使用
下面以一個簡單的示例來描述面向對象的基本使用,主要是類聲明的相關語法,以及基礎的類設計的知識。
使用面向對象的方式來描述房屋的結構,要求如下:
(1) 門:(顏色為紅色、可以被推開和關閉)
(2) 窗戶:(顏色為白色、有一塊玻璃(透明色、可以卸下)、可以被推開和關閉)
(3) 地:(由100塊地板磚組成)
(4) 地板磚:(黃色、長1米、寬1米)
說明:其中紅色用1代替,白色用2代替,黃色用3代替 透明色用0代替。
在使用面向對象描述時,將其中的名詞轉換為類,將該類內部的特征轉換為屬性,將該類內部的功能轉換為方法,在構造方法內部實現對於屬性的初始化。
則在該要求中,抽象的類一共有5個:門、窗戶、玻璃、地和地板磚。其中的顏色作為對應類的屬性,推開和關閉作為對應類的方法。前面介紹過類是一種數據類型,則可以聲明類類型的變量,並可以將該變量作為類的屬性,這種類和類的關系在面向對象中稱作使用關系。則按照該思路實現的代碼如下:
/**
* 門的類
* 文件名:Door.java
*/
public class Door {
/**顏色*/
int color;
public Door(){
color = 1; //初始化顏色
}
public void open(){}
public void close(){}
}
/**
* 窗的類
* 文件名:Window.java
*/
public class Window {
/**顏色*/
int color;
public Window(){
color = 2; //初始化顏色
}
public void open(){}
public void close(){}
}
/**
* 玻璃類
* 文件名:Glass.java
*/
public class Glass {
/**顏色*/
int color;
public Glass(){
color = 0; //初始化顏色
}
public void remove(){}
}
/**
* 地板類
* 文件名:Floor.java
*/
public class Floor {
FloorBrick[] fb;
public Floor(){
fb = new FloorBrick[100];
for(int i = 0;i < fb.length;i++){
fb[i] = new FloorBrick(); //初始化每個元素
}
}
}
/**
* 地板磚類
* 文件名:FloorBrick.java
*/
public class FloorBrick {
/**顏色*/
int color;
/**長度*/
int length;
/**寬度*/
int width;
public FloorBrick(){
color = 3; //初始化顏色
length = 1; //初始化長度
width = 1; //初始化寬度
}
}
說明:在Floor類的代碼中涉及到對於類類型的變量初始化的問題,相關語法將在後續詳細介紹。
在該示例中,使用面向對象的思想描述了要求的房屋結構,並以Java語言語法的格式將面向對象的思想轉化為具體的代碼,從而實現對於面向對象技術的基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