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數據類型轉換
Java語言是一種強類型的語言。強類型的語言有以下幾個要求:
l變量或常量必須有類型
要求聲明變量或常量時必須聲明類型,而且只能在聲明以後才能使用。
l賦值時類型必須一致
值的類型必須和變量或常量的類型完全一致。
l運算時類型必須一致
參與運算的數據類型必須一致才能運算。
但是在實際的使用中,經常需要在不同類型的值之間進行操作,這就需要一種新的語法來適應這種需要,這個語法就是數據類型轉換。
在數值處理這部分,計算機和現實的邏輯不太一樣,對於現實來說,1和1.0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對於計算機來說,1是整數類型,而1.0是小數類型,其在內存中的存儲方式以及占用的空間都不一樣,所以類型轉換在計算機內部是必須的。Java語言中的數據類型轉換有兩種:
l自動類型轉換
編譯器自動完成類型轉換,不需要在程序中編寫代碼。
l強制類型轉換
強制編譯器進行類型轉換,必須在程序中編寫代碼。
由於基本數據類型中boolean類型不是數字型,所以基本數據類型的轉換是出了boolean類型以外的其它7種類型之間的轉換。下面來具體介紹兩種類型轉換的規則、適用場合以及使用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3.7.1 自動類型轉換
自動類型轉換,也稱隱式類型轉換,是指不需要書寫代碼,由系統自動完成的類型轉換。由於實際開發中這樣的類型轉換很多,所以Java語言在設計時,沒有為該操作設計語法,而是由JVM自動完成。
l轉換規則
從存儲范圍小的類型到存儲范圍大的類型。
具體規則為:
byte→short(char)→int→long→float→double
也就是說byte類型的變量可以自動轉換為short類型,示例代碼:
byte b = 10;
short sh = b;
這裡在賦值時,JVM首先將b的值轉換為short類型,然後再賦值給sh。
在類型轉換時可以跳躍。示例代碼:
byte b1 = 100;
int n = b1;
l注意問題
在整數之間進行類型轉換時,數值不發生改變,而將整數類型,特別是比較大的整數類型轉換成小數類型時,由於存儲方式不同,有可能存在數據精度的損失。
3.7.2 強制類型轉換
強制類型轉換,也稱顯式類型轉換,是指必須書寫代碼才能完成的類型轉換。該類類型轉換很可能存在精度的損失,所以必須書寫相應的代碼,並且能夠忍受該種損失時才進行該類型的轉換。
l轉換規則
從存儲范圍大的類型到存儲范圍小的類型。
具體規則為:
double→float→long→int→short(char)→byte
語法格式為:
(轉換到的類型)需要轉換的值
示例代碼:
double d = 3.10;
int n = (int)d;
這裡將double類型的變量d強制轉換成int類型,然後賦值給變量n。需要說明的是小數強制轉換為整數,采用的是“去1法”,也就是無條件的捨棄小數點的所有數字,則以上轉換出的結果是3。整數強制轉換為整數時取數字的低位,例如int類型的變量轉換為byte類型時,則只去int類型的低8位(也就是最後一個字節)的值。
示例代碼:
int n = 123;
byte b = (byte)n;
int m = 1234;
byte b1 = (byte)m;
則b的值還是123,而b1的值為-46。b1的計算方法如下:m的值轉換為二進制是10011010010,取該數字低8位的值作為b1的值,則b1的二進制值是11010010,按照機器數的規定,最高位是符號位,1代表負數,在計算機中負數存儲的是補碼,則該負數的原碼是10101110,該值就是十進制的-46。
l注意問題
強制類型轉換通常都會存儲精度的損失,所以使用時需要謹慎。
3.7.2 其它
後續的復合數據類型,如類和接口等,也存在類似的轉換。
文章來源:http://blog.csdn.net/Mailbomb/archive/2008/05/15/244926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