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調用父類構造方法是真的,但是根本沒有創建父類對象,只不過是調用父類構造方法來初始化屬性。
如果說調用父類構造方法就等於創建父類對象,那就真的無稽之談。
new指令開辟空間,用於存放對象的各個屬/性引用等,反編譯字節碼你會發現只有一個new指令,所以開辟的是一塊空間,一塊空間就放一個對象。
然後,子類調用父類的屬性,方法啥的,那並不是一個實例化的對象。
在字節碼中子類會有個u2類型的父類索引,屬於CONSTANT_Class_info類型,通過CONSTANT_Class_info的描述可以找到CONSTANT_Utf8_info,然後可以找到指定的父類啊啥的。
你的方法啊,屬性名稱都是在這個上面解析出來的,然後實際變量內容存儲在new出來的空間那裡。。。
super這個關鍵字只不過是訪問了這個空間特定部分的數據(也就是專門存儲父類數據的內存部分)。。。。。。
默認的hashcode和equals(直接使用的==比較)都是一樣的,所以,這根本就在一個空間裡,也不存在單獨的出來的父類對象。
如果說子類可以強行轉換成父類進行使用,那是因為java虛擬機有個靜態類型(外觀類型)和實際類型的概念。
如Object t=new Point(2,3);
那麼Object屬於靜態類型(外觀類型),Point屬於實際類型。
靜態類型和實際類型在程序中都可以發生變化,區別是靜態類型的變化僅僅發生在使用時發生,而變量本身的靜態類型不會改變,並且最終的靜態類型是在編譯期間可知的;而實際變量類型的變化結果只有在運行期間才能被確定,編譯器在編譯的時候並不知道變量的實際類型是什麼。
2.
java對象的內存布局是由對象所屬的類確定。也可以這麼說,當一個類被加載到虛擬機中時,由這個類創建的對象的布局就已經確定下來的啦。
Hotspot中java對象的內存布局:
每個java對象在內存中都由對象頭和對象體組成。
對象頭是存放對象的元信息,包括該對象所屬類對象Class的引用以及hashcode和monitor的一些信息。
對象體主要存放的是java對象自身的實例域以及從父類繼承過來的實例域,並且內部布局滿足由下規則:
規則1:任何對象都是8個字節為粒度進行對齊的。
規則2:實例域按照如下優先級進行排列:長整型和雙精度類型;整型和浮點型;字符和短整型;字節類型和布爾類型,最後是引用類型。這些實例域都按照各自的單位對齊。
規則3:不同類繼承關系中的實例域不能混合排列。首先按照規則2處理父類中的實例域,接著才是子類的實例域。
規則4:當父類中最後一個成員和子類第一個成員的間隔如果不夠4個字節的話,就必須擴展到4個字節的基本單位。
規則5:如果子類第一個實例域是一個雙精度或者長整型,並且父類並沒有用完8個字節,JVM會破壞規則2,按照整形(int),短整型(short),字節型(byte),引用類型(reference)的順序,向未填滿的空間填充。
以上就是java對象的內存布局的規則。
接下來說一下java對象的實例化方法,也就是常見的<init>方法。
當我們new一個對象時,其實jvm已經把這個對象的整個空間已經分配好,並且整個對象的實例域布局已經確定下來啦。
實例化方法<init>就是將對象實例域的值設置到相應空間中。
<init>方法以調用父類的<init>方法開始,以自身構造方法作為結束。實例域的聲明與實例初始化語句塊的位置關系會影響編譯器生成的<init>方法的字節碼順序。
還是以一個例子說明一下:
class Parent { private short six; private int age; } class Sub extend Parent{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private float price; }
當前Sub對象的內存布局由下:
super所謂的父類存儲空間的表示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裡的super存儲我想就是綠色的那個位置吧!
以上這篇淺談java繼承中是否創建父類對象就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給大家一個參考,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