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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用功用引見
復用代碼,除了對代碼復制並加以改動是不夠的,除此之外,還可以運用類而不毀壞現有順序代碼。
java 中代碼復用可以分為以下三類:組合,承繼,代理。
二:組合
新的類中運用現有類的對象,新的類由現有類的對象組成。
三:承繼
經過extends 語法來完成聲明。
四:代理
java 對代理沒有提供直接支持,但經過組合和承繼完成了直接完成,代理是組合和承繼的中庸之道。代理=承繼+組合
詳細了解可以參考相關代碼!
五:基類辦法被子類重載
子類重載父類的辦法,不會屏蔽其在基類中的任何版本,因而,無論是在該層或許它的基類中對辦法定義,重載機制都可以正常執行。
六:再論組合與承繼
強調承繼並不意味著我們要盡能夠運用承繼,相反,應該慎重運用承繼。如何判別該運用承繼還是運用組合,一個最明晰的判別辦法就是問一問自己能否需求重新類向基類停止向上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