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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礎知識——java入門與加深二

編輯:JAVA編程入門知識

  31 throw和throws有什麼不同?
  
  答:throws用於聲明一個方法會拋出哪些異常。而throw是在方法體中實際執行拋出異常的動作。
  
  假如你在方法中throw一個異常,卻沒有在方法聲明中聲明之,編譯器會報錯。
  
  注重Error和RuntimeException的子類是例外,無需非凡聲明。
  
  32 什麼是異常?
  
  答:異常最早在Ada語言中引入,用於在程序中動態處理錯誤並恢復。
  
  你可以在方法中攔截底層異常並處理之,也可以拋給更高層的模塊去處理。
  
  你也可以拋出自己的異常指示發生了某些不正常情況。常見的攔截處理代碼如下:
  try
  {
  ...... //以下是可能發生異常的代碼
  ...... //異常被拋出,執行流程中斷並轉向攔截代碼。
  ......
  }
  
  catch(Exception1 e) //假如Exception1是Exception2的子類並要做非凡處理,應排在前面
  {
  //發生Exception1時被該段攔截
  }
  catch(Exception2 e)
  {
  //發生Exception2時被該段攔截
  }
  finally //這是可選的
  {
  //無論異常是否發生,均執行此段代碼
  }
  
  33 final和finally有什麼不同?
  
  答:final請見26。finally用於異常機制,參見32。
  
  五、 面向對象篇
  
  34 extends和implements有什麼不同?
  
  答:extends用於(單)繼續一個類(class),而implements用於實現一個接口(interface)。
  
  interface的引入是為了部分地提供多繼續的功能。
  
  在interface中只需聲明方法頭,而將方法體留給實現的class來做。
  
  這些實現的class的實例完全可以當作interface的實例來對待。
  
  有趣的是在interface之間也可以聲明為extends(單繼續)的關系。
  
  35 Java怎麼實現多繼續?
  
  答:java不支持顯式的多繼續。
  
  因為在顯式多繼續的語言例如c++中,會出現子類被迫聲明祖先虛基類構造函數的問題,而這是違反面向對象的封裝性原則的。
  
  java提供了interface和implements要害字來部分地實現多繼續。參見34。
  
  36 abstract是什麼?
  
  答:被聲明為abstract的方法無需給出方法體,留給子類來實現。
  
  而假如一個類中有abstract方法,那麼這個類也必須聲明為abstract。
  
  被聲明為abstract的類無法實例化,盡管它可以定義構造方法供子類使用。
  
  37 public,protected,private有什麼不同?
  
  答:這些要害字用於聲明類和成員的可見性。public成員可以被任何類訪問,protected成員限於自己和子類訪問,private成員限於自己訪問。
  
  Java還提供了第四種的默認可見性,當沒有任何public,protected,private修飾時.
  
  類可以用public或默認來修飾。
  
  38 Override和Overload有什麼不同?
  
  答:Override是指父類和子類之間方法的繼續關系,這些方法有著相同的名稱和參數類型。
  
  Overload是指同一個類中不同方法(可以在子類也可以在父類中定義)間的關系,這些方法有著相同的名稱和不同的參數類型。
  
  39 我繼續了一個方法,但現在我想調用在父類中定義的方法。
  
  答:用super.xxx()可以在子類中調用父類方法。
  
  40 我想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該怎麼辦?
  
  答: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調用super(...)即可。
  
  41 我在同一個類中定義了好幾個構造方法並且想在一個構造方法中調用另一個。
  
  答:在構造方法第一行調用this(...)。
  
  42 我沒有定義構造方法會怎麼樣?
  
  答:自動獲得一個無參數的構造方法。
  
  43 我調用無參數的構造方法失敗了。
  
  答:假如你至少定義了一個構造方法,就不再有自動提供的無參數的構造方法了。
  
  你需要顯式定義一個無參數的構造方法。
  
  44 我該怎麼定義類似於C++中的析構方法(destrUCtor)?
  
  答:提供一個void finalize()方法。在Garbarge Collector回收該對象時會調用該方法。
  
  注重實際上你很難判定一個對象會在什麼時候被回收。作者從未感到需要提供該方法。
  
  45 我想將一個父類對象轉換成一個子類對象該怎麼做?
  
  答:強制類型轉換。如
  public void meth(A a)
  {
  B b = (B)a;
  }
  假如a實際上並不是B的實例,會拋出ClassCastException。所以請確保a確實是B的實例。
  
  46 其實我不確定a是不是B的實例,能不能分情況處理?
  
  答:可以使用instanceof操作符。例如
  
  if( a instanceof B )
  {
  B b = (B)a;
  }
  else
  {
  ...
  
  
  }
  
  47 我在方法裡修改了一個對象的值,但是退出方法後我發現這個對象的值沒變!
  
  答:很可能你把傳入參數重賦了一個新對象,例如下列代碼就會造成這種錯誤:
  
  public void fun1(A a) //a是局部參數,指向了一個外在對象。
  {
  a = new A(); //a指向了一個新對象,和外在對象脫鉤了。假如你要讓a作為傳出變量,不要寫這一句。
  
  a.setAttr(attr);//修改了新對象的值,外在對象沒有被修改。
  }
  
  基本類型也會出現這種情況。例如:
  
  public void fun2(int a)
  {
  a = 10;//只作用於本方法,外面的變量不會變化。
  }
  
  六、java.util篇
  
  48 java能動態分配數組嗎?
  
  答:可以。例如int n = 3; Language[] myLanguages = new Language[n];
  
  49 我怎麼知道數組的長度?
  
  答:用length屬性。如上例中的 myLanguages.length 就為 3。
  
  50 我還想讓數組的長度能自動改變,能夠增加/刪除元素。
  
  答:用順序表--java.util.List接口。
  
  你可以選擇用ArrayList或是LinkedList,前者是數組實現,後者是鏈表實現。
  
  例如: List list = new ArrayList(); 或是 List list = new LinkedList(); 。
  
  51 什麼是鏈表?為什麼要有兩種實現?
  
  答:請補習數據結構。
  
  52 我想用隊列/棧。
  
  答:用java.util.LinkedList。
  
  53 我希望不要有重復的元素。
  
  答:用集合--java.util.Set接口。例如:Set set = new HashSet()。
  
  54 我想遍歷集合/Map。
  
  答:用java.util.Iterator。參見API。
  
  55 我還要能夠排序。
  
  答:用java.util.TreeSet。例如:Set set = new TreeSet()。放進去的元素會自動排序。
  
  你需要為元素實現Comparable接口,還可能需要提供equals()方法,compareTo()方法,hash Code()方法。
  
  56 但是我想給數組排序。
  
  答:java.util.Arrays類包含了sort等實用方法。
  
  57 我想按不同方法排序。
  
  答:為每種方法定義一個實現了接口Comparator的類並和Arrays綜合運用。
  
  58 Map有什麼用?
  
  答:存儲key-value的要害字-值對,你可以通過要害字來快速存取相應的值。
  
  59 set方法沒問題,但是get方法返回的是Object。
  
  答:強制類型轉換成你需要的類型。參見45。
  
  60 我要獲得一個隨機數。
  
  答:使用java.util.Random類。
  
  61 我比較兩個String總是false,但是它們明明都是"abc" !
  
  答:比較String一定要使用equals或equalsIgnoreCase方法,不要使用 == !
  
  ==比較的是兩個引用(變量)是否指向了同一個對象,而不是比較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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