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對象的特征二:繼承
定義:
指一個對象直接使用另一對象的屬性和方法。
好處:
1.提供代碼的復用性。
2.讓類與類直接產生了關系,給第三個特征多態提供了前提。
java中支持單繼承。不直接支持多繼承,但對C++中的多繼承機制進行改良。
單繼承:一個子類只能有一個父類。
多繼承:一個子類可以有多個直接父類(java中不允許,進行改良,不直接支持,因為多個父類中有相同的成員,會產生調用不確定性,在java中是通過“多實現”的方法來體現的。
java支持多層(多重)繼承。(例如C繼承B,B繼承A,就會出現繼承體系。)
(廢話一點:當要使用一個繼承體系時,1查看該類中的頂層類,了解該體系的基本功能。2創建體系中的最子類對象,完成功能使用。)
什麼時候定義繼承?
當類與類之間存在所屬關系的時候,就定義為繼承。(xxx是yyy的一種; xxx extends yyy)
當本類的成員和局部變量同名用this區分。
當子父類中的成員變量同名用super區分父類。this和super的用法很相似。
this:代表一個本類對象的引用。
super:代表一個父類空間。覆蓋操作。這是函數在子父類中的特性。
函數兩個特性:
1,重載。同一個類中。overload
2,覆蓋。子類中。覆蓋也稱為重寫,覆寫。override覆蓋注意事項:
1,子類方法覆蓋父類方法時,子類權限必須要大於等於父類的權限。 (父類方法私有時不稱為覆蓋)
2,靜態只能覆蓋靜態,或被靜態覆蓋。什麼時候使用覆蓋操作?
當對一個類進行子類的擴展時,子類需要保留父類的功能聲明,但是要定義子類中該功能的特有內容時,就使用覆蓋操作完成.
在子類的構造函數中第一行有一個默認的隱式語句。 super();
子類的實例化過程:子類中所有的構造函數默認都會訪問父類中的空參數的構造函數。
為什麼子類實例化的時候要訪問父類中的構造函數呢?
那是因為子類繼承了父類,獲取到了父類中內容(屬性),所以在使用父類內容之前,要先看父類是如何對自己的內容進行初始化的。所以子類在構造對象時,必須訪問父類中的構造函數。 為了完成這個必須的動作,就在子類的構造函數中加入了super()語句。如果父類中沒有定義空參數構造函數,那麼子類的構造函數必須用super明確要調用父類中哪個構造函數。同時子類構造函數中如果使用this調用了本類構造函數時,那麼super就沒有了,因為super和this都只能定義第一行。所以只能有一個。但是可以保證的是,子類中肯定會有其他的構造函數訪問父類的構造函數。
注意:supre語句必須要定義在子類構造函數的第一行。因為父類的初始化動作要先完成。
一個對象實例化過程:
例如Person p = new Person();
1,JVM會讀取指定的路徑下的Person.class文件,並加載進內存, 並會先加載Person的父類(如果有直接的父類的情況下).
2,在堆內存中開辟空間,分配地址。
3,並在對象空間中,對對象中的屬性進行默認初始化。
4,調用對應的構造函數進行初始化。
5,在構造函數中,第一行會先到調用父類中構造函數進行初始化。
6,父類初始化完畢後,再對子類的屬性進行顯示初始化。
7,再進行子類構造函數的特定初始化。
8,初始化完畢後,將地址值賦值給引用變量.圖裂(步驟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