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的集合中,判斷兩個對象是否相等的規則是:
1)、判斷兩個對象的hashCode是否相等 。
如果不相等,認為兩個對象也不相等,完畢
如果相等,轉入2)
(這一點只是為了提高存儲效率而要求的,其實理論上沒有也可以,但如果沒有,實際使用時效率會大大降低,所以我們這裡將其做為必需的。後面會重點講到這個問題。)
2)、判斷兩個對象用equals運算是否相等 。
如果不相等,認為兩個對象也不相等
如果相等,認為兩個對象相等(equals()是判斷兩個對象是否相等的關鍵)
對於一般類的對象(除String等封裝類型對象外):
若普通類沒有重寫hashcode()和equals()方法,,那麼其對象在比較時,是繼承的object類中的hashcode()方法,object類中的hashcode()方法是一個本地方法,對該方法的返回值進行比較時,比較的是對象的地址(引用地址),使用new方法創建內容相同的對象,兩次生成的當然是不同的對象。除非重寫hashcode()方法。在object類中定義的equals()方法也是對對象地址的比較。一句話總結:若不重寫普通類的hashcode()和equals()方法,在Set集合中對象引用地址不一樣,對象即不重復。
對於String等對象(String、Integer、Double····等等):
由於這些封裝類本身已經重寫了hashcode()方法,並且重寫的方法的返回值跟對象的內容相關,而不是跟引用地址相關。這些封裝類中的equals()方法同樣進行了重寫,比較的是對象的內容,而非引用地址。一句話總結:String等類的對象在集合中均比較他們的內容,內容相同則覆蓋已存在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