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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代碼走查審查規范,java代碼審查規范

編輯:JAVA綜合教程

java代碼走查審查規范,java代碼審查規范


分類 重要性 檢查項 備注 命名         重要 命名規則是否與所采用的規范保持一致? 成員變量,方法參數等需要使用首字母小寫,其余單詞首字母大寫的命名方式,禁止使用下劃線(_)數字等方式命名
不要出現局部變量,成員變量大寫字母開頭等問題   一般 是否遵循了最小長度最多信息原則? 各種命名盡可能短,表意准確,除2代替‘to’,4代替‘for’外,不建議使用數字在命名中   重要 has/can/is前綴的函數是否返回布爾型? 成員變量,方法參數,局部變量等為布爾型時,如果出現has/can/is開頭,則將這些詞去掉   重要 類名是否存在重名問題? 自己實現的類盡量不要和別人的類重名,盡管不在同一個包下,特別是子類和父類重名的情況 注釋         重要 注釋是否較清晰且必要? 方法JAVADOC注釋中需要說明各參數、返回值及異常說明,參數說明需按照參數名稱及用意對應標注   重要 復雜的分支流程是否已經被注釋?     一般 距離較遠的}是否已經被注釋?     重要 函數是否已經有文檔注釋?(功能、輸入、返回及其他可選) 文件,類(含接口,枚舉等),成員變量,方法前需要有JAVADOC的注釋   一般 特殊用法是否被注釋?   聲明、空白、縮進         一般 每行是否只聲明了一個變量?(特別是那些可能出錯的類型)     重要 變量是否已經在定義的同時初始化?     重要 類屬性是否都執行了初始化?     一般 代碼段落是否被合適地以空行分隔?     一般 是否合理地使用了空格使程序更清晰? 基本代碼格式中的空格符不可缺少,這些空格出現在?,:,+,-,*,/,=,==,>,<,>=,<=,!=,及各種括號附近   提示 代碼行長度是否在要求之內? 每行不得超過120個字符   重要 controller,service, dao 中不要聲明有狀態的變量。 此變量不能被修改。如果要進行修改,必須通過鎖進行控制。   一般 折行是否恰當?     一般 集合是否被定義為泛型類型? 定義集合時,建議定義其泛型類型,減少類型轉換和警告錯誤 語句/功能分布/規模         一般 包含復合語句的{}是否成對出現並符合規范?     重要 是否給單個的循環、條件語句也加了{}? if,else,else if,while,for,case等代碼塊必須用{}包圍   一般 單個變量是否只做單個用途?     重要 單行是否只有單個功能?(不要使用;進行多行合並)     重要 單個函數是否執行了單個功能並與其命名相符?     一般 操作符++和— —操作符的應用是否符合規范?   規模         重要 單個函數不超過規定行數?     重要 縮進層數是否不超過規定?   可靠性(總則/變量和語句)         重要 是否已經消除了所有警告? 開發工具的警告   重要 常數變量是否聲明為final?     重要 對象使用前是否進行了檢查?     重要 成員變量,局部變量是否在使用前被賦值? 對象初始化為null的對象被調用前必須被重新賦值,如果賦值語句在try塊中,調用操作必須在try塊中   一般 局部對象變量使用後是否被復位為NULL? 特別是 數組 集合 Map   重要 對數組的訪問是否是安全的?(合法的index取值為[0, MAX_SIZE-1])。     重要 是否確認沒有同名變量局部重復定義問題? 嚴禁局部變量名稱和類或對象成員變量同名   一般 程序中是否只使用了簡單的表達式?     重要 是否已經用()使操作符優先級明確化?     重要 所有判斷是否都使用了(常量==變量 或者 常量.equals(變量))的形式? 常量放在比較符前可以有效降低比較符寫成賦值語句 ,減少空指針異常   重要 是否每個if-else if-else語句都有最後一個else以確保處理了全集?     重要 是否每個switch-case語句都有最後一個default以確保處理了全集?     一般 for循環是否都使用了包含下限不包含上限的形式?(k=0; k<MAX)     重要 XML標記書寫是否完整,字符串的拼寫是否正確?     重要 對於流操作代碼的異常捕獲是否有finally操作以關閉流對象? 關閉前需要判斷 流對象是否為空    提示 退出代碼段時是否對臨時對象做了釋放處理?     重要 對浮點數值的相等判斷是否是恰當的? 嚴禁使用==直接判斷浮點數值 。提供通用方法   重要 是否對象比較都使用了equals? 對象(包括包裝類)比較必須使用equals,而不是使用==或!=操作   重要 使用equals進行比較時是否確保比較的兩個對象類型一致? equals方法比較的對象在對象類型確定的前提下,建議是同一類型的,例如Integer和""使用equals是不提倡的   一般 操作Map或Properties結構對象,用於傳值時是否將Key定義為常量? Session,Request等對象的setAttribute,getAttribute方法的key建議使用常量,不得手工輸入字符串   重要 是否在類型轉換前確保了類型的兼容? 除非明確保證對象類型   重要 包裝類做簡單預算前是否保證非空? 建議都使用包裝類。 包裝類進行操作前,建議進行非空(null != xx)判斷,防止發生空指針異常   重要 對象屬性在使用前是否確保被准確賦值? 只讀屬性(只提供get方法的成員變量)除非特意返回固定值,否則必須提供set方法或在其他方法調用時將其賦值   重要 方法調用前是否有非空判斷? 對參數的非空判斷必須出現在方法調用之前,否則說明前面可能導致空指針或者後者判斷是沒有必要的,非空判斷,默認由調用者提供   重要 非線程安全的對象是否被正確保證線程安全? DateFormat實例的format方法調用不是線程安全,類似的情況不適合使用static定義,建議使用ThreadLocal方式實現,參看UnifiedCodeGenerator   一般 相同用意的成員變量是否使用了相同的命名? 不同實體Entity、VO、BO之間表示同一含義的成員變量,建議使用相同的名稱,盡量不要出現,有的地方用username,有的地方用userName這樣的情況 可靠性(函數)         重要 入口對象是否都被進行了判斷不為空?     重要 入口數據的合法范圍是否都被進行了判斷?     重要 是否對有異常拋出的方法都執行了try...catch保護?     重要 是否函數的所有分支都有返回值?     重要 int的返回值是否合理?(負值為失敗,非負值成功)     一般 對於反復進行了int返回值判斷是否定義了函數來處理?     一般 關鍵代碼是否做了捕獲異常處理?     一般 字典表定義是否用枚舉,或者有一個統一的定義?     重要 是否對方法返回值對象做了null檢查,該返回值定義時是否被初始化?     重要 是否對同步對象的遍歷訪問做了代碼同步?     重要 是否確認在對Map對象使用迭代遍歷過程中沒有做增減元素操作? Map遍歷時執行增減元素操作將拋出ConcurrentModificationException,對集合對象遍歷時建議都不要進行增減元素操作。   重要 線程處理函數循環內部是否有異常捕獲處理,防止線程拋出異常而退出?     重要 原子操作代碼異常中斷,使用的相關外部變量是否恢復先前狀態?     重要 函數對錯誤的處理是恰當的?     重要 異常捕獲後是否進行了日志記錄或異常繼續拋出? 異常捕獲後如果無法處理需要繼續拋出,如果可以處理,建議將異常日志進行記錄   重要 是否構造方法中不調用當前對象的構造方法 嚴禁在構造方法中new一個當前對象 可維護性         重要 實現代碼中是否消除了直接常數?(用於計數起點的簡單常數例外)     重要 是否消除了導致結構模糊的連續賦值?(如a= (b=d+c ))     重要 是否正確使用了日志記錄?     一般 是否有冗余判斷語句?(如:if (b) return true; else return false;) “if (b) return true; else return false;”==》“return b;”;禁止使用類似“if/while(表達式 == true)或if/while(表達式 == false)”的判斷   重要 是否把方法中的重復代碼抽象成私有函數?   代碼警告         一般 是否清除了多余導入的包或類?     重要 是否清除了只定義未使用的局部變量? 嚴禁局部變量被定義或者初始化而未被使用,這種情況需要刪除該局部變量   一般 是否將魔鬼數字修改為常量使用? 不允許直接使用除-2,-1,0,1,2,3,4,5,6,7,8,9,10外的數字,除此外的數字需要定義常量使用   提示 常量定義是否為static final格式? 常量定義格式為public/protected//private static final Type TYPE,static和final順序要保持一致   提示 實現序列化的對象是否定義了serialVersionUID? 建議實現Serializable的類需要增加“private static final long serialVersionUID = 1L;” 可讀性         一般 是否用if else結構替換了三元運算符? 表達式復雜情況下 不要使用(flag?exp1:exp2)語句,該語句需要修改為if else結構   一般 代碼注釋率是否結余30%~60%之間? 代碼注釋率應落在30%~60%之間 性能         重要 日志記錄的Log,Logger對象是否定義為常量? 用於記錄日志的Log,Logger對象在類中定義必須是static final的,建議定義為private的,因為這類對象初始化比較耗時,不利系統運行 日志         重要 打印信息是否都用日志管理? 代碼中建議不要使用System.out.println打印信息,只有在系統啟動或系統即將退出時使用,其余部分全部用日志記錄 圈復雜度         重要 單個類行數是否不大於500行? 單個類建議行數小於500行,最多不超過1000行   重要 方法參數個數是否在7個以內? 方法參數個數建議不大於5個,最多不超過7個   重要 單個方法函數是否不大於30行? 單個方法建議函數不大於30行,做多不超過60行   重要 單方法中try/for/while/switch/if最深深度是否不大於5? 單方法中try/for/while/switch/if最深深度不允許大於5   重要 方法調用最深深度是否不大於15? 方法內部+內部調用累計深度不允許大於15 SQL空格         一般 連接符or、in、and、以及=、<=、>=等前後加上一個空格。     一般 逗號之後必須接一個空格。     一般 關鍵字、保留字和左括號之間必須有一個空格。   SQL注釋         重要 對較為復雜的SQL語句加上注釋,說明算法、功能。注釋風格:注釋單獨成行、放在語句前面。     重要 對重要的計算應說明其功能。 SQL中盡量少涉及業務邏輯   一般 可采用單行/多行注釋。(-- 或 /* */方式)。   SQL優化性能建議           1 書寫SQL語句優化細則     重要    1) 盡量避免相同語句由於書寫格式的不同,而導致多次語法分析。     重要    2) 多表連接時,使用表的別名來引用列。 建議最多5個連接   重要    3) 不要在任何代碼中使用 SELECT *。     重要    4) where條件中盡量減少使用常量比較,改用參數變量。     重要    5) 盡量少用嵌套查詢。如必須,請用not exist代替not in子句。     重要    6) 用多表連接代替EXISTS子句。     重要    7) 使用UNION ALL提高性能 。     重要    8) in、or子句常會使用工作表,使索引失效;如果不產生大量重復值,可以考慮把子句拆開;拆開的子句中應該包含索引。       2 排序注意事項     重要    1) 大量的排序操作影響系統性能,所以盡量減少orderby和group by排序操作。如必須使用排序操作,請遵循如下規則:     重要      a. 排序盡量建立在有索引的列上。     重要      b. 如結果集不需唯一,使用union all代替union。       3 選用索引注意事項     重要    1) 對於復合索引,SQL語句必須使用主索引列。     重要    2) 索引中,盡量避免使用NULL。     重要    3) 對於索引的比較,盡量避免使用NOT=(!=)。     重要    4) 查詢列和排序列與索引列次序保持一致。       4 其他經驗性規則     重要    1) 任何對列的操作都將導致表掃描,它包括數據庫函數、計算表達式等等,查詢時要盡可能將操作移至等號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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