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員方法的說明
類中定義的方法主要由成員方法和構造方法組成。成員方法的作用主要是操作類自身屬性和其他的類或對象進行數據交流和消息的傳遞。
成員方法的定義包括兩部分:方法聲明和方法體。語法如下:
[修飾符] 方法的返回類型 方法名([形參列表]){
方法體;
}
注:1.修飾符主要有:public、private、protect、default、final、static、synchronized和native。其中synchronized為同步修飾符,在多線程程序中,要運行這個方法需對其加鎖,以防止別的進程訪問,運行結束後解鎖。native 為本地修飾符,表示此方法的方法體是用其他語言在外部編寫的。
2.成員方法的返回類型可以是java中的任何一種數據類型,包括基本數據類型和引用數據類型。
3.成員方法名通常使用動詞,采用駝峰法命名。
2.成員方法的訪問
成員方法中有關鍵字static 修飾的方法是靜態方法(類方法),沒有static修飾的方法是非靜態方法(實例方法)。實例方法只能通過“對象.實例方法([實參列表])” 訪問,靜態方法一般通過“類名.靜態方法([實參列表])” 訪問。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void printInfo(){ System.out.println("成員方法");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Test t = new Test(); //實例化類Test的對象t t.printInfo(); //通過對象,方法調用成員方法printInfo() } }
在類的定義中,一般將成員方法設成private ,每個成員變量都對應兩個public 的set()和get()方法。set()方法的作用是設置成員變量的值,get()方法的作用是獲取成員變量的值,但是set和get方法不一定同時存在,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