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謹慎使用PHP中的常量?
Zend Framework文檔中寫道:常量包含數字字母字符和下劃線,數字允許作為常量名。 常量名的所有字母必須大寫。類常量必須通過 "const" 定義為類的成員,強烈不鼓勵使用 "define" 定義的全局常量。
作為PHP的官方框架,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要求?
讓我們一起分析一下吧。
PHP常量是定義後就不能修改和再次賦值。但是如果再次賦值會怎麼樣?
<?php define('C', 12345); define('C', 123); ?>
這段代碼會報個notice錯誤。帶來的後果是:在你定義之前,其它人要是定義了同名的常量,你可能真的不知道裡面究竟是什麼值。
<?php define('C', 12345); // 錯誤方法1,經常犯 if (isset(C)){……} // 錯誤方法2,經常犯 if (defined(C)){……} // 正確方法 if (defined('C')){……} ?>
<?php define('FORUM_THEME',$forum['theme']); $this->display('/'.FORUM_THEME.'@Public:login'); // 系統會從整個執行流程中查找FORUM_THEME ?>
因為php處理常量的時候要進行多次查找,所以效率低。
總結:PHP常量的問題,在於PHP處理常量的方法過於寬松導致的,如果能夠嚴格一些,就會避免很多的問題。在實際過程,能用變量就不要用常量,因為變量的效率高使用更加方便。
因此若非要使用常量或者類變量,可使用以下方法:
<?php class foo { const WEBSITE = "www.zhuyinghao.com"; protected $_forum_theme; function name() { echo WEBSITE; $this->_forum_theme = $forum['theme']; } function displace() { echo $this->_forum_theme; } } ?>
在PHP 4中,類的構造函數需要和類名相同,子類的構造函數名與子類名相同,在子類裡父類的構造函數不會自動執行。要在子類裡執行父類的構造函數,必須執行類似以下語句:
$this->[父類的構造函數名()]
在 PHP 5.0 以上版本裡,統一使用construct()作為構造函數,但仍兼容了 4.0 版本的構造函數的定義規則。如果同時定義了4.0的構造函數和 construct()函數,則construct() 函數優先。
寫程序時會經常用到換行,用PHP內置常量PHP_EOL來進行換行。
一個小小的換行,在不同的平台有著不同的實現。在unix世界換行就用\n來代替,但是windows為了體現他的不同,就用\r\n,更有意思的是在mac中用\r。因此unix系列用 \n,windows系列用 \r\n,mac用 \r。
因此系統會根據平台系統的不同,轉換成不同的換行。如果要在浏覽器中換行,就要使用PHP_EOL變量進行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