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ic關鍵字是在類中描述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是靜態的,final 關鍵字的應用 這個關鍵字只能用來定義類和定義方法, 不能使用final這個關鍵字來定義成員屬性,因為final是常量的意思,我們在PHP裡定義常量使用的是define()函數,所以不能使用final來定義成員屬性
Static關鍵字是在類中描述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是靜態的;靜態的成員好處在那裡呢?前面我們聲明了“Person”的人類,在”Person”這個類裡如果我們加上一個“人所屬國家”的屬性,這樣用”Person”這個類實例化出幾百個或者更多個實例對象,每個對象裡面就都有“所屬國家”的屬性了,如果開發的項目就是為中國人而開發的,那麼每個對象裡面就都有一個國家的屬性是“中國“其它的屬性是不同的,如果我們把“國家”的屬性做成靜態的成員,這樣國家的屬性在內存中就只有一個,而讓這幾百個或更多的對象共用這一個屬性,static成員能夠限制外部的訪問,因為static的成員是屬於類的,是不屬於任何對象實例,是在類第一次被加載的時候分配的空間,其他類是無法訪問的,只對類的實例共享,能一定程度對類該成員形成保護。
從內存的角度我們來分析一下,內存從邏輯上被分為四段,其中對象是放在“堆內存”裡面,對象的引用被放到了“棧內存“裡,而靜態成員則放到了“初始化靜態段”,在類第一次被加載的時候放入的,可以讓堆內存裡面的每個對象所共享,如下圖;
類的靜態變量,非常類似全局變量,能夠被所有類的實例共享,類的靜態方法也是一樣的,類似於全局函數。
代碼如下 復制代碼class Person
{
//下面是人的靜態成員屬性
public static $myCountry="中國";
// var $name; //人的名子
//這是人的靜態成員方法
public static function say()
{
echo "我是中國人
";
}
}
//輸出靜態屬性
echo Person::$myCountry;
//訪問靜態方法
Person::say();
//重新給靜態屬性賦值
Person::$myCountry="美國";
echo Person::$myCountry;
"PHP5面向對象詳解(高洛峰)" 這教程寫得很不錯,對於PHP菜鳥還是老鳥來說,貌似都是值得一看的,附上word文檔php5面向對象詳解。
static 和 const 關鍵字的使用
Static關鍵字是在類中描述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是靜態的;靜態的成員好處在那裡呢?前面我們聲明了“Person”的人類,在”Person”這個類裡如果我們加上一個“人所屬國家”的屬性,這樣用”Person”這個類實例化出幾百個或者更多個實例對象,每個對象裡面就都有“所屬國家”的屬性了,如果開發的項目就是為中國人而開發的,那麼每個對象裡面就都有一個國家的屬性是“中國“其它的屬性是不同的,如果我們把“國家”的屬性做成靜態的成員,這樣國家的屬性在內存中就只有一個,而讓這幾百個或更多的對象共用這一個屬性,static成員能夠限制外部的訪問,因為static的成員是屬於類的,是不屬於任何對象實例,是在類第一次被加載的時候分配的空間,其他類是無法訪問的,只對類的實例共享,能一定程度對類該成員形成保護。
從內存的角度我們來分析一下,內存從邏輯上被分為四段,其中對象是放在“堆內存”裡面,對象的引用被放到了“棧內存“裡,而靜態成員則放到了“初始化靜態段”,在類第一次被加載的時候放入的,可以讓堆內存裡面的每個對象所共享,如下圖;
類的靜態變量,非常類似全局變量,能夠被所有類的實例共享,類的靜態方法也是一樣的,類似於全局函數。
代碼如下 復制代碼
class Person
{
//下面是人的靜態成員屬性
public static $myCountry="中國";
// var $name; //人的名子
//這是人的靜態成員方法
public static function say()
{
echo "我是中國人
";
}
}
//輸出靜態屬性
echo Person::$myCountry;
//訪問靜態方法
Person::say();
//重新給靜態屬性賦值
Person::$myCountry="美國";
echo Person::$myCountry;
class Person
{
//下面是人的靜態成員屬性
public static $myCountry="中國";
// var $name; //人的名子
//這是人的靜態成員方法
public static function say()
{
echo "我是中國人
";
}
}
//輸出靜態屬性
echo Person::$myCountry;
//訪問靜態方法
Person::say();
//重新給靜態屬性賦值
Person::$myCountry="美國";
echo Person::$myCountry;因為靜態成員是在類第一次加載的時候就創建的,所以在類的外部不需要對象而使用類名就可以訪問的到靜態的成員;上面說過,靜態成員被這個類的每個實例對象所共享,那麼我們使用對象可不可以訪問類中的靜態成員呢?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到,靜態的成員不是在每個對象內部存在的,但是每個對象都可以共享,所以我們如果使用對象訪問成員的話就會出現沒有這個屬性定義,使用對象訪問不到靜態成員的,在其它的面向對象的語言中,比如Java是可以使用對象的方式訪問靜態成員的,如果PHP中可以使用對象訪問靜態成員的話,我們也盡量不要去使用,因為靜態的成員我們在做項目的時候目的就是使用類名去訪問。
類裡面的靜態方法只能訪問類的靜態的屬性,在類裡面的靜態方法是不能訪問類的非靜態成員的,原因很簡單,我們要想在本類的方法中訪問本類的其它成員,我們需要使用$this這個引用,而$this這個引用指針是代表調用此方法的對象,我們說了靜態的方法是不用對象調用的,而是使用類名來訪問,所以根本就沒有對象存在,也就沒有$this這個引用了,沒有了$this這個引用就不能訪問類裡面的非靜態成員,又因為類裡面的靜態成員是可以不用對象來訪問的,所以類裡面的靜態方法只能訪問類的靜態的屬性,即然$this不存在,在靜態方法中訪其它靜態成員我們使用的是一個特殊的類”self”; self和$this相似,只不過self是代表這個靜態方法所在的類。所以在靜態方法裡,可以使用這個方法所在的類的“類名“,也可以使用“self“來訪問其它靜態成員,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我們通常使用後者,即 "self::成員屬性"的方式。
代碼如下 復制代碼class Person
{
//下面是人的靜態成員屬性
public static $myCountry="中國";
//這是人的靜態成員方法, 通過self訪問其它靜態成員
public static function say()
{
echo "我是".self::$myCountry."";
}
}
//訪問靜態方法
Person::say();
在非靜態方法裡可不可以訪問靜態成員呢,當然也是可以的了,但是也不能使用”$this”引用也要使用類名或是”self::成員屬性的形式”。 const是一個定義常量的關鍵字,在PHP中定義常量使用的是”define()”這個函數,但是在類裡面定義常量使用的是”const”這個關鍵字,類似於C中的#define如果在程序中改變了它的值,那麼會出現錯誤,用”const”修飾的成員屬性的訪問方式和”static”修飾的成員訪問的方式差不多,也是使用”類名”,在方法裡面使用”self”關鍵字。但是不用使用”$”符號,也不能使用對象來訪問。
代碼如下 復制代碼class MyClass
{
//定義一個常量constant
const constant = 'constant value';
function showConstant() {
echo self::constant . "n"; //使用self訪問,不要加”$”
}
}
echo MyClass::constant . "n"; //使用類名來訪問,也不加”$”
$class = new MyClass();
$class->showConstant();
//echo $class::constant; 是不允許的
final 關鍵字的應用
這個關鍵字只能用來定義類和定義方法, 不能使用final這個關鍵字來定義成員屬性,因為final是常量的意思,我們在PHP裡定義常量使用的是define()函數,所以不能使用final來定義成員屬性。
使用final關鍵標記的類不能被繼承;
代碼如下 復制代碼final class Person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
//會出現下面錯誤:
Fatal error: Class Student may not inherit from final class (Person)
使用final關鍵標記的方法不能被子類覆蓋,是最終版本;
class Person
{
final function say() {}
}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function say() {}
}
//會出現下面錯誤:
Fatal error: Cannot override final method Person::s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