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氏替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裡氏替換原則告訴我們,在軟件中將一個基類對象替換成它的子類對象,程序將不會產生任何錯誤和異常,反過來則不成立,如果一個軟件實體使用的是一個子類對象的話,那麼它不一定能夠使用基類對象。裡氏替換原則是實現開閉原則的重要方式之一,由於使用基類對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類對象,因此在程序中盡量使用基類類型來對對象進行定義,而在運行時再確定其子類類型,用子類對象來替換父類對象。
使用裡氏替換原則時需要注意,子類的所有方法必須在父類中聲明,或子類必須實現父類中聲明的所有方法。盡量把父類設計為抽象類或者接口,讓子類繼承父類或實現父接口,並實現在父類中聲明的方法,運行時,子類實例替換父類實例,我們可以很方便地擴展系統的功能,同時無須修改原有子類的代碼,增加新的功能可以通過增加一個新的子類來實現。
通過一段代碼了解
<?php //例子1 class Bird{ protect function fly(){ } } //翠鳥 class KingFisher extends Bird{ } //鴕鳥 class Ostrich extends Bird{ //鴕鳥不會飛啊 } //例子2 class A{ protect function add($a, $b){ return $a + $b; } } //重載 class B extends A{ protected function add($a, $b){ return $a + $b + 100; } } ?>
裡氏替換原則是對類繼承的一種約束。對裡氏替換原則有兩種理解:
不能隨便去繼承不合適的,有多余方法或者屬性的類。(例子1)
子類可以擴展父類的功能,但不能改變父類原有的功能。(例子2)
裡氏替換原則包含一下幾個隱藏含義:
子類可以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蓋父類的非抽象方法。
子類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當子類的方法重載父類的方法時,方法的前置條件(即方法的形參)要比父類方法的輸入參數更寬松。
當子類的方法實現父類的抽象方法時,方法的後置條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類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