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QL Server中標識符共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規則標識符(Regular identifer),一種是界定標識符(Delimited identifer)。
其中,規則標識符嚴格遵守標識符的有關格式的規定,所以在Transact_SQL中凡是規則運算符都不必使用定界符。對於不符合標識符格式的標識符要使用界定符[]或‘ ’。
標識符格式:
1、標識符必須是統一碼(Unicode)2.0標准中規定的字符,以及其他一些語言字符。如漢字.
2、標識符後的字符可以是(除條件一)“_”、“@”、“#”、“$”及數字。
3、標識符不允許是Transact-SQL的保留字。
4、標識符內不允許有空格和特殊字符。
另外,某些以特殊符號開頭的標識符在SQL SERVER 中具有特定的含義。如以“@”開頭的標識符表示這是一個局部變量或是一個函數的參數;以#開頭的標識符表示這是一個臨時表或是一存儲過程。以“##”開頭的表示這是一個全局的臨時數據庫對象。Transact-SQL的全局變量以“@@”開頭。標識符最多可以容納128個字符。